建設項目全過程落地專家,讓企業沒有難建的項目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在山區、丘陵區、風沙區以及水土保持規劃確定的容易發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區域開辦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按照經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措施。 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根據生產建設項目征地面積的大小、挖填土石方總量的多少編制對應的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或書。 02 根據《水利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強水土保持監管的意見》(水?!?019】160號),水土保持方案分為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和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 任何一項開發建設項目,都會不同程度擾動地貌、損壞土地和植被、破壞土壤結構,使土體 的抗蝕力、抗沖力減弱,在外營力(自然和人為)的作用下,都會造成水土流失。 具體地講,以下7類項目必須需要做水土保持:1、礦業開采;2、開辦大中型工業企業;3、修建鐵路、公路;4、水工程、電力企業;5、城鎮建設(新農村、大中城市擴建改建、旅游、經濟開發區建設);6、開發荒地;7、在5度以上坡地上整造林撫育幼林、經營經濟林木。 水土保持方案一般是在做環評之前做。水土保持方案/備案項目要在工程開工前做或審批制項目在預可研階段做,就是要在可研審批前拿到水保批復,核準制項目在工程核準前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手續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生產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依法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編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經批準而開工建設的; (二)生產建設項目的地點、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未補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補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經原審批機關批準的; (三)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未經原審批機關批準,對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變更的。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120號); 3)《國務院關于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國發【1993】5號); 4)《水利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強水土保持監管的意見》(水?!?019】160號); 5)《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開發區內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見》(辦水?!?020】235號); 6)《水利部關于下放部分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和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權限的通知》(水?!?016】310號); 7)《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問題分類和責任追究標準的通知》(辦水保函【2020】564號) 8)《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報審批管理規定》(1995年水利部令5號發布,2005年水利部令24號修改); 9)《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承諾制管理的通知》(辦水保【2020】160號); 10)《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水利部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技術評審細則(試行)的通知》(辦水?!?018】47號)。 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現場勘查原始記錄及相關表格、照片影像等資料。 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或表完成之后交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或備案,取得批復文件或備案回執后存檔保存,以備核查,為后續水土保持監測、驗收提供依據。
生產建設項目占地面積在5公頃(75畝)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總量在5萬立方米以上的應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
0.5公頃(7.5畝)以上5公頃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總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萬立方米以下的應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
水保方案一般只做一次,但如果可研或初設變動較大,如項目規?;蜻x址有變化才需要重新報批水保方案。其他變化不需要重做,一般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很多時候是在水保專項驗收時)把變化情況到相關主管部門做一個備案即可!